招標項目需求
一、 總體目標
1、項目背景:
充分發揮天津銀行營銷管理系統(包括對公、零售業務)在客戶分析、客戶維護和客戶營銷方面的作用,更好地服務客戶經理團隊,提高營銷管理系統的利用率,為我行對公及零售業務的發展提供系統支撐。
2、系統基本情況:
天津銀行營銷管理系統(包括對公、零售業務)簡稱CRM系統,服務器主要包括ADFS服務器,域控服務器,數據庫服務器,應用服務器。操作系統是Window Server 2008 R2(x64)企業版,數據庫是SQL Server 2008 R2。業務模塊主要包括:工作臺、基礎管理、客戶管理、業績管理、業務查詢、統計分析等。
二、 項目基本要求
1、標的名稱:
天津銀行CRM系統2016年度人員外包服務
2、 服務期限
2016年9月20日至2017年9月19日
3、人員數量
供應商提供不少于2人的現場服務。
三、服務商要求:
供應商須滿足下列要求:
供應商的注冊時間不少于5年,注冊資本人民幣1000萬(含)元以上。
具備法人資格,具備在中國境內承接本項目的合法資質,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條例。
供應商具有良好的資信、經營業績和商業信譽,沒有違法、違約記錄,不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投標人要提供最近一期的自評估報告或第三方審計報告,內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務能力和支持技術、服務經驗、服務人員技能、市場評價、監管評價、內部管理的完善程度等;同時投標人要提供連續三年的經營狀況報告,包括但不限于:從業時間、市場地位及發展趨勢、資金的安全性、近期盈利情況等。投標人要對上述報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若天津銀行要求,供應商須按要求與天津銀行聘用的任何其他承包商進行合作以完成任何其他部分的工作。
此次招標不得分包、轉包。
四、服務內容
1、項目管理
項目管理將在天津銀行統一項目管控體系下,由供應商的項目經理和天津銀行項目經理在實施過程中共同執行。
項目管理包括項目日常管理、項目計劃管理、項目質量管理、項目資源管理、監控項目狀態、產生定期/不定期的項目狀態報告、主持定期/不定期項目狀況會議、管理項目內容變更控制過程等等。項目實施過程中提交的技術文檔須符合天津銀行的規范要求。
2、服務內容
日常運維,包括但不限于:
定期(至少每月)對應用程序的運行情況進行分析、優化,提供系統運行效率;
保證系統正常運行,及時解決系統運行過程中出現的各類軟件故障;
配合天津銀行信息技術部相關人員完成應用系統日常巡檢以及切換工作;
營銷管理系統新需求的調研、開發、測試以及維護工作;
配合新版零售營銷管理系統進行數據遷移;
按照天津銀行項目管理的相關規定提交相應的交付物
四、外包人員要求
1、外包人員技術要求
分崗位描述,可采用表格形式:
序號 | 崗位名稱 | 崗位工作內容 | 崗位任職要求 |
1 | 項目經理 | 1.參與業務需求分析、功能模塊設計、代碼編寫和測試工作 2.負責項目開發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的解決 3.指導或直接參與應用環境的搭建、部署和運行環境的監控工作 4.協助業務測試人員完成軟件系統的功能性測試。 5.編寫項目相關技術文檔、用戶手冊等 | 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3年以上金融行業.N開發經驗,在多個成功銀行類似系統集成開發工作中擔任項目負責人,且具有3年以上項目管理經驗,能熟練使用SQL SERVER數據庫,熟練使用常用的設計開發工具,有較強的時間觀念和責任心,善于與開發團隊溝通協調,具有良好的團隊協作能力。熟悉行內營銷管理系統的業務需求以及技術架構。 |
2 | 高級開發工程師 | 1.參與業務需求的分析,開發、測試以及運維工作 2、負責實時接口以及日終批量程序的開發和維護工作 3.配合業務人員進行相關功能的測試 4.負責業務需求的相關文檔編寫和整理 | 具有學士(或以上)學位,2年以上金融行業.NET開發經驗,能熟練使用SQL SERVER數據庫,具有良好的學習能力以及團隊協作能力,熟悉行內營銷管理系統的業務功能以及技術架構。 |
3 |
2、外包人員管理要求
外包人員的管理除遵循《天津銀行外包人員管理辦法》及天津銀行其他外包管理制度外,還應承諾遵循如下管理內容:
根據天津銀行要求,供應商派遣具備符合天津銀行要求的軟件開發人員進駐現場,同時指定相應的負責人。負責人負責管理供應商派駐開發人員的考勤,每月月末在考勤表上簽字確認。
供應商派駐軟件開發人員服從天津銀行的工作安排,遵守天津銀行的作息時間,遵守天津銀行相關的規章、制度。
供應商派駐人員在天津銀行工作的試用期一般為1個月,最長不超過3個月,最短不低于10個工作日。試用期屆滿,考評合格者將被正式使用,其在試用期內產生的工作量將計入總體工作量中;在試用期內或期滿后,對于不合格者,天津銀行有權將其無條件退回供應商。對于退回的人員,供應商應在5個工作日內另行安排符合天津銀行要求的人員到崗,并與被退回人員完成工作交接。被退回的人員所產生的工作量不計入總體工作量中,天津銀行不承擔任何費用;在試用期內供應商派駐人員離職的,天津銀行不承擔任何費用。
供應商派遣軟件開發人員的軟件開發工作,以符合天津銀行質量管理要求為標準。
未經天津銀行允許,供應商軟件開發人員不得離開項目組或從事與本項目無關的工作,如若發生,天津銀行有權將此供應商軟件開發人員退回供應商,給天津銀行造成損害的,天津銀行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供應商賠償。
因供應商軟件開發人員違法亂紀、嚴重瀆職、營私舞弊等行為,對天津銀行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天津銀行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要求供應商及其派駐的軟件開發人員進行賠償。
供應商對于天津銀行提供的業務需求、業務數據、系統設計、技術資料等信息負有保密的責任,不得擅自復制、傳播、使用。未經天津銀行書面授權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供應商軟件開發人員履行本協議產生的一切知識產權屬于天津銀行。
在項目中供應商軟件開發人員由于個人原因不能繼續履行此合同,供應商須提前兩周向天津銀行提交申請進行人員變更,經天津銀行信息技術部允許后方可離開,否則算做供應商違約。
供應商提供的軟件(程序)不含一切病毒及其他惡意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可能或將來進入、修改、刪除或損害天津銀行所使用的任何數據文件或其他計算機程序的任何代碼或指令,并且就此項目的而言,供應商保證,其在安裝軟件之前就已經使用了其可獲得的最復雜和最新式的病毒檢測裝置。
供應商在軟件(程序)中不含任何木馬和其他遠程控制、禁止性程序或裝置,供應商在任何時候也將不會引進任何此類程序或裝置。
供應商承諾在項目投產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源碼、開發平臺、需求說明書、數據字典、功能說明書、概要設計、詳細設計、開發手冊、操作手冊、參數維護手冊等給天津銀行。
供應商承諾整個項目實施以項目順利進行為前提,以天津銀行的項目管理制度作為唯一標準。供應商的相關規定僅作為其內部的管理制度。如天津銀行的相關規定與供應商的相關規定不一致時,以天津銀行的相關規定為準。
供應商如未能遵守上述規定,并且此種未能遵守并非天津銀行或其職員一方的任何行為或不為所致,則視為供應商違約。天津銀行有權終止合同或要求供應商進行賠償。
3、外包人員信息表
見附件1:天津銀行推薦人員一覽表 附件2:人員簡歷
附件1:天津銀行推薦人員一覽表
項目名稱:天津銀行XXXX項目人員外包服務
供應商名稱(蓋章):
姓名 | 性別 | 崗位名稱 | 從事開發工作起始年份 | 參與銀行系統開發起始年份 | 主要技術專長 | 備注 |
供應商名稱(蓋章):
姓名 | 年齡 | 身份證號碼 | |||||
畢業學校 | 專業 | ||||||
學位 | 職稱 | 職務 | |||||
現所在機構或部門 | 工作年限 | ||||||
擬在本項目擔任職務 | |||||||
主要經歷 | |||||||
日期 | 參加過的項目名稱 | 擔任何職 | 備注 | ||||
五、報名時間和聯系方式:
1、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8月19日-2016年8月25日
2、聯系方式:劉經理 電話010-88485056 郵箱:liuchen_8010@163.com
3、報名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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