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易條件
本產權交易項目名稱為南寧市星湖路39號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整體產權轉讓,已由相關部門批準實施。廣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招標代理方,項目現依法依規自主開展該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整體產權轉讓的公開招標工作。
二、項目概況與交易范圍
2.1項目名稱:南寧市星湖路39號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整體產權轉讓
2.2招標編號:GXJG-2025-001
2.3建設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2.4招標代理單位:廣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2.5項目地點:廣西南寧市青秀區星湖路39號
2.6項目進度:項目90%樓棟已主體結構施工封頂,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結構施工已基本完成,目前正在進行裝飾裝修施工,預計2026年6月竣工交付。
2.7標的內容: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首層196個商鋪整體產權轉讓,不可分割投標。
2.8招標下限控制價:下限控制價28,115元/平方米,即招標下限控制總價為 295,825,468.00元人民幣(暫按預測繪總建筑面積10,521.98平方米及招標下限控制單價28,115元/平方米計算),上述最終以實際測繪建筑面積及相關部門審定為準,若實際測繪建筑面積與預測繪面積存在差異,單價保持不變,總價根據實際測繪面積進行調整。
2.9標的物產權范圍:配建商業設施首層整體產權,預測繪總建筑面積10,521.98 平方米(詳見附件附圖)。
2.10標的性質:商業房產整體產權轉讓。
2.11標的產權年限:40年(按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與南寧市自然資源局簽訂的土地出讓合同)。
2.12中標方式:采用公開招標,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中標人,投標總報價低于招標下限控制總價或10%以上單個商鋪分解報價存在不合理情形(嚴重偏離市場均價)的,作無效投標處理。
三、投標人資格要求
3.1資質要求: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企業,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200萬元,如為聯合體投標,聯合體牽頭人注冊資本金不低于1200萬元。
3.2資金信譽要求:
①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資金能力,自有銀行存款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投標時需提供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資金證明需滿足在報名日起至截止投標之日前賬上資金不低于3000萬元);
②投標人需提供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報告,近三年內投標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賄犯罪行為(以評標階段通過“中國裁判文書”網站查詢結果為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門《關于在招標投標活動中對失信被執行人實施聯合懲戒的通知》(法〔2016〕285號)規定, 投標人(如為聯合體時,聯合體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成員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聯合體視為失信被執行人)為失信被執行人(以評標階段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的結果為準)。
③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3.3其他要求:投標保證金為80萬元,詳細違約條款見本招標文件相關章節。
本次招標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招標文件獲取
4.1獲取時間:2025年7月23日至 2025年7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15:00至17:3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
4.2獲取地點: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項目208辦公室
4.3獲取方式:線下獲取,需提供:
①主體資格證明(包括營業執照、存款證明、征信報告)副本復印件(均須加蓋單位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攜帶有效的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加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③非法定代表人攜帶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原件(委托書必須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單位公章,并明確項目名稱及項目編號、委托權限及時間);備齊上述證件(資料)方可購買招標文件。
④投標人銀行存款資金證明
4.4招標文件費用: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000元(含商鋪平面圖等相關附件),售后不退。
五、投標文件的提交
5.1投標截止時間:2025年8月12日9時00 分(北京時間)。
5.2遞交地點:南寧市青秀區星湖路39號大板二區項目項目部。
5.3注意事項:逾期送達、未送達指定地點或未按招標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標文件,轉讓方不予受理
六、聯系方式
6.1招標代理單位:廣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6.2地址:南寧市青秀區星湖路39號大板二區項目項目部
6.3聯系人:覃工
6.4電話:15278001557
6.5電子郵箱:249161697@qq.com
6.6郵政編碼:530000
七、特別說明
7.1履約要求:招標完成后中標人需在10個工作日內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簽訂《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出讓合同》,并在合同簽訂后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合同價款。中標人未按招標文件簽訂合同的或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合同價款導致合同解除的沒收投標保證金。
7.2合同簽訂方式及結算方式:按每個商鋪分別簽訂合同,合同簽約價款暫按該商鋪預測繪面積*中標人報價*(中標總價/招標下限控制總價),最終結算價款按該商鋪實際產權面積*中標人報價*(中標總價/招標下限控制總價)。
7.3物業管理:由大板二區小區物業統一管理,物業費標準為3元/㎡·月。
7.4公共維修基金:公共維修基金由中標人承擔,繳納方式詳見后期招標公告。
7.5 相關配套設施:商鋪僅配備獨立水電一戶一表(供水、供電設施至每個商鋪,獨立計量),投標人應充分知悉。燃氣、弱電、通訊網絡等其他附加設施需自行申請辦理。
7.6業態限制:需符合《南寧市商業網點規劃》要求,禁止經營易燃易爆、高噪音等業態。
7.7其他風險告知:該項目屬于政策性配建項目,相關政策程序請投標人自行了解知曉。
7.8其他約束:中標人在簽訂合同后在交房前需與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暫定的前期物業管理公司簽訂《前期業主公約》《物業管理規定及收費標準》《大板二區配建商業設施(商鋪)交付確認書》等物業管理文件并承諾后續經營符合物業管理要求。
7.9中標人簽訂合同后可自持經營或再次承銷轉讓。
7.10產權出讓稅費按國家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建設單位:廣西壯族自治區機關事務管理局
招標代理單位:廣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
南寧市星湖路39號大板二區危舊房改住房改造項目配建商業設施(商鋪)整體產權轉讓招標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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