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學生公寓變電所及室外電源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項目概況
學生公寓變電所及室外電源工程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按本公告第三部分“獲取采購文件”要求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9點00分(北京時間)前遞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2021-GFCG-003
項目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學生公寓變電所及室外電源工程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人民幣293.875萬元
最高限價:人民幣293萬元
采購需求:包括干式變壓器、直流屏、高低壓開關柜、封閉母線和電纜等變配電設備采購、安裝;設備基礎制作安裝;接地系統;室外電纜工程;系統調試、試驗、變電設備檢測試驗和送電運行等內容。
本項目為交鑰匙工程。按設計圖紙完成自項目實施、竣工驗收、與電力主管部門接駁保證供電、交付使用、至后期維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內容。
供應商因工程施工造成的室內外環境污染供應商負責清理及恢復,因此產生的費用和利潤被視為已包含在報價中,采購人不在另行支付費用。
合同履行期限:
1.建設工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80日歷天內完成全部設備采購及安裝施工,全部項目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具體供貨及安裝時間以采購人通知為準計劃工期。
2.保修期:2年。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依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財庫〔2020〕46號規定,本項目為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供應商須為中小企業(但與大企業的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與大企業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除外)。中小企業劃分標準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中的劃分標準為準。標的名稱為“變電所及室外電源工程”,所屬行業為“建筑業”。符合中小企業劃分標準的個體工商戶,視同中小企業。監獄企業及殘疾人福利性單位視同小型、微型企業。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
(1)具備國家電力監管部門頒發的有效的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許可類別和等級須為承裝類五級及以上資質;同時須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輸變電工程專業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機電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擬派本項目的項目經理須具備機電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具備有效的B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且未擔任其他在施建設工程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經理的信息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http://jzsc.mohurd.gov.cn/home)可查詢且網上信息與證件信息一致。)
(3)擬派本項目管理機構除項目經理外,還須配備施工員(工長)1人、質量員(質量檢查員)1人 、安全員1 人。施工員及質量員具備安裝相關專業崗位證書,安全員具備有效的C類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上述人員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上述人員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磋商前6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材料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須提供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等以便采購人核查)。
(4)擬派本項目除管理機構外,還須配備3名具備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作業人員,準操項目須包含“高壓電工作業”,(作業人員的信息在應急管理部政府網站“特種作業操作證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詢”系統(http://cx.mem.gov.cn/)可查詢且網上信息與證件信息一致)。上述人員須為本單位在職人員,提供上述人員在本單位繳納社保證明材料(磋商前6個月中任意一個月),社保證明材料須加蓋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參保繳費證明電子專用章(須提供社保證明的查詢網址及相關信息,社保號、身份證號、密碼等以便采購人核查)。
三、獲取采購文件
1.時間:2021年1月25日8點30分至2021年1月29日16點(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公休日除外),按下述方式進行登記,以便獲取磋商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2.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項目僅接受以下方式獲取磋商文件):
(1)請供應商在前款規定的時間期限內將“①本項目的項目名稱②供應商名稱(全稱)③聯系人④聯系電話(手機)⑤磋商文件費網上匯款成功截圖”等準確信息,一并發送至郵箱Dept4@guofa818.com進行登記。
(2)供應商登記時:請注明郵件名稱,郵件名稱填寫“哈工程變電所+供應商單位名稱全稱”。
(3)供應商匯款時:請注明項目簡稱及用途“哈工程變電所+磋商文件費”。
(4)請供應商發送郵件前認真核實相關信息,如發現有同一供應商或同一郵箱重復、反復發送郵件,則以其第一份郵件登記信息為準。
(5)采購代理機構將在每日16點00分后統計郵箱登記信息及核實網上銀行匯款信息,并統一向成功登記、匯款的供應商郵箱發送磋商文件。因采購代理機構每日需統計郵件信息并與銀行匯款信息進行核實,且數量較多,請供應商耐心等待。
(6)每日16點00分后到達的郵件或匯款視為供應商下一個工作日提交,采購代理機構將按下一工作日登記、處理該郵件及匯款,本項目磋商文件獲取期限截止時間后到達的郵件或匯款視為逾期,不予受理。
(7)如供應商郵件信息或匯款信息不準確,造成的任何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8)郵件到達時間及磋商文件費到賬時間以“采購代理機構郵箱顯示的郵件到達時間及采購代理機構網上銀行顯示的到賬時間”為準,逾期到達的,采購代理機構不負任何責任。(建議供應商提前辦理,以免逾期)
(9)各供應商匯款后必須自行核對磋商文件費是否有退票返款等情況。
(10)磋商文件獲取期限內,如包含國家法定公休日、節假日的,且供應商在該公休日、節假日內發送的任何郵件或匯款,采購代理機構將在公休日或節假日后的第一個工作日處理。
3.售價:500元人民幣,文件售后不退。
4.磋商文件費匯款信息:
(1)方式:轉賬或電匯(供應商須從企業基本賬戶撥付至本項目采購代理機構的賬戶,且付款單位與供應商的名稱必須一致,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個人付款)
(2)戶名: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3)賬號:23001865951050507272
(4)開戶銀行:中國建設銀行哈爾濱道里支行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2月5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五、開啟
時間:2021年2月5日9點00分(北京時間)
地點: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1.資金性質:財政性資金。
2.建設地點:哈爾濱工程大學校園內。
3.質量標準:質量標準符合現行國家、行業及地方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以及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合格標準。
4.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5.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采購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6.通過“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渠道查詢供應商信用記錄,供應商不得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且處罰期限尚未屆滿的)。
7.現場考察:不組織。
8.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節能環保、中小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企業等。
9.本項目其余相關信息均在“中國政府采購網”上發布。
10.供應商應按照競爭性磋商公告規定的方式獲取采購文件。
11. 在疫情結束前:
(1)按照國家、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相關街道轄區疫情防控要求,采購代理機構實行“掃碼、測溫、戴口罩”措施,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人員一律不允許出入。發現情況異常的,采購代理機構有權拒絕其參與磋商,并向本級防疫部門報告。
(2)請供應商代表提前到達采購代理機構配合相關防疫登記檢查。
(3)本項目參加磋商的供應商單位人員建議為授權委托代理人1人,到場人員需自備口罩等防護工具,做好個人防護。負責搬運響應文件或攜帶相關材料的其他人員,建議在交接工作完成后離場,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4)因疫情防控情況尚不明確,若無法正常磋商,則磋商時間另行通知。
(5)本項目采購代理機構所處區域內的疫情風險等級以相關防疫部門通知為準,請供應商自行關注國家、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及相關街道轄區疫情防控要求,供應商自行考慮是否參與或其它相關安排,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行承擔,采購代理機構不為此承擔任何責任。
八、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稱:哈爾濱工程大學
地址:哈爾濱市南崗區南通大街145號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稱:宜國發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群力第四大道399號匯智廣場中樓401
聯系人:佟龍、王金丹
聯系方式:0451-55671212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佟龍、王金丹
電話:0451-55671212
2021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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